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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22-10-24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

和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工会: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展现各行各业一线劳动者的靓丽风采和为高质量发展做出的杰出贡献,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总工会、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第二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选树宣传活动。按照市总工会(遵市工通字〔2022〕41号)要求,现就在市直机关做好推荐和选树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劳动美——贯彻党代会、喜迎二十大”

二、选树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注重实绩、择优评选;

(三)民主推荐,群众公认。

三、选树对象、条件

(一)选树对象

按照市总工会的名额分配,在市直单位中选树20名“最美劳动者”候选人(女性不低于8名)进行上报,推选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基层干部(处级以下)以及其他工作的一线职工、窗口工作人员,注重培育选树35岁以下的青年,原则上各单位择优推荐1-2人。

以下人员除外:

1.全市各级单位中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2021年已获贵州省“最美劳动者”命名的人员;

3.已获得过全国和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的人员。

(二)选树条件

1.对党忠诚、无限赤诚:具有听党话、跟党走的家国情怀,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无限赤诚,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伟业,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展现劳动风采的。

2.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具有干一行、爱一行的执着品质,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坐得了冷板凳,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

3.创新创造、精益求精:具有争上游、创一流的进取精神,知行合一、敢为人先,积极参与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推动技术革新、管理创新、发明创造,敢创新、会创造的。

4.忘我奉献、无私无悔:具有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无私奉献、艰苦创业精神,主人翁意识强,把职业当事业、视本职为天职,积极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发挥聪明才智、奉献青春年华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贵州省“最美劳动者”人选: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有失信行为记录的。

4.未履行纳税人纳税义务的。

5.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6.有其他不良影响行为的。

四、命名宣传

最终选树出的“最美劳动者”将报省授予贵州省“最美劳动者”称号。各单位工会充分利用本地、本单位系统的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阵地进行集中宣传,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将择优上报重点宣传对象。市总、省总工会主要媒体和重点网络媒体将集中对“最美劳动者”中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进行采访报道,并在劳动时报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原则,坚持好中选优,精心组织实施贵州省“最美劳动者”的推荐和选树宣传工作。采取组织、群众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按照选树条件逐级推荐产生候选对象,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确保人选经得起考验。

2.请于8月26日前报审批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2寸证件照、1000字以内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近三年征信报告、公示等电子版材料上报市直机关工会工委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材料待通知于9月2日前上报,报上述材料双面打印并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征求意见。

联系人:刘琼蔓28650052邮箱:2969797472@qq.com


附件:1.2022年贵州省“最美劳动者”申报审批表

      2.2022年贵州省“最美劳动者”汇总表

      3.公示范本



                                                                 遵义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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